为了维护我司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稳定,巩固教学中心地位,严肃教学纪律,加强课堂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提升调、停、补课办理效率,现将办理调、停、补课的相关流程说明如下,请各院(部)遵照执行。
一、授课教师如需调、停、补课,应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停、补课申请,打印出《调(停、补)课申请单》,由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处。由授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及时通知上课班级并告知员工所在学院。
二、学院教学秘书在收到老师的调、停、补课申请单后,第一时间在客户端中选择该老师的调、停、补课记录并进行审核。学院教学秘书审核通过后打印《调(停、补)课通知单》并加盖学院公章,将第一联学院留存,第二联及时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存档,第三、四联分别送至信息中心(立德楼305)和后勤处(博学裙楼121)。
三、老师临时遇突发状况需请假停课的,须先向学院领导请假,同意后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备,并及时通知上课班级,由学院教学秘书上报教务处并通知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并及时登录系统补办调、停、补课相应手续。
四、未按照要求履行请假调课手续的,按照《公司教学事故与认定处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16〕7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