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
(一)教学档案分为学院和教研室二级管理。
(二)公司由教学副经理分管档案工作,档案管理由教学秘书兼管,教研室档案管理由教研室主任兼管。
二、档案工作范围
(一)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二)公司归档范围
1.教务处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学院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表,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学方案,总结。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表。
4.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员工名册、成绩、学籍及变更材料等。
5.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等。
6. 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三)教研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试卷;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学、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讲义、员工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