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毕业生:
根据教务处通知,为有效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加强我司毕业论文(设计)道德规范管理,从今年开始我司使用“中国知网”的论文检测系统对部分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为做好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教务处将根据每专业毕业生人数,随机抽取总人数的10%进行检测,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2、学院推荐参评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送测论文要求
1、被抽查到的员工将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版按要求由按班收集,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名称”,如:2011级金融学1班。
2、员工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为“学号-员工姓名-论文题目.doc”,例如:2011090303X1-王XX -雷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成因及防范措施.doc。
3、各班学习委员必须于5月11日前将抽查员工论文电子版发至langshangjinrong@163.com。
三、检测结果处理
1、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在30%以下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申请参加答辩。
2、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30%、小于50%的毕业设计(论文),疑似有抄袭行为,须进行相应修改并进行第二次检测,二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论文必须进行重新撰写并延期答辩。
3、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抄袭行为,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论文必须进行重新撰写后,再次检测合格后,可以延期答辩,具体延期时间由学院提出,最长可延长期为一年;论文进行重新撰写后,检测仍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合格”计。
4、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7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严重抄袭行为,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合格”计。
5、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20%的论文(设计)不得入选《兰州商学院2015届本科生优秀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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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