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公司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兰财大校发[2017]256号)和《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兰财大校发[2017]26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年度往届生申请换证、补授学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
(1)2016、2017届结业生,可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重修,重修后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只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2)2016、2017届毕业生,因平均学分绩点小于1.7未取得学位者,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重修,经考试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大于或等于1.7,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前到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准备材料:个人申请、结业证原件、财务处开具的学费缴清证明、2寸蓝底证件照片2张。
4、考试安排:
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个人申请组织不及格课程重修与考试,具体安排随后下发。
请各院(部)通知符合换证、补授学位条件的同学尽快报名。
特此通知!
公司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