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按照中共公司委员会的统一部署,2021年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30日对公司党委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4个固定意见箱:一个在和平校区崇德楼一楼大厅外,一个在和平校区致远楼一楼大厅外,一个在段家滩校区艺术教学楼一楼大厅外,一个在长青学院行政楼大厅外。
二、设专门值班电话:5252949,受理时间:8:30—17:30。
三、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30日。
第二巡察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