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工委员在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委的指导共青团的工作。
第一条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共青团的助手作用。
第二条 加强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实际出发,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第三条 宣传、执行团委和公司党委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青年职工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我司学风、院风建设。
第四条 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权益,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思想、要求,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充分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第五条 完成公司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