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制度,规范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的决策水平,更好地推进我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司具体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党委会会议制度》。
第二条 党委会会议是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最高决策形式。
第三条 党委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事项必须经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党委委员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和反映,但必须执行党委会的决定。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党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有: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重要措施。
(二)研究决定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
(三)讨论决定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问题请示、重要情况汇报。
(四)制定支持学院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和公司党委保证学院重大决策实施的重要措施。
(五)审批基层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及党员发展工作。
(六)研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以及干部培养、教育、考核、监督的规划、计划和重要措施。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推选干部的任免与奖惩意向。
(八)研究决定学院纪委、团委和统战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九)其它需要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 议题确定
第五条 公司书记、经理、副书记、副经理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均有权提出议题,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在会议召开之前,党委书记要与其他成员沟通情况,进行酝酿和协商,其他领导成员认为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事项,需事先向党委书记提出议案,并准备好议案或可行性意见,供会议讨论。
第六条 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党务秘书列出会议议题,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有关人员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第七条 凡未经党委书记审定的议题,除突发重大事件等急需要临时动议外,一般不列入党党委会会议议程。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八条 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公司党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由党委书记提议随时召开。在召开会议之前,党务秘书或办公室主任应将会议内容提前1至2天通知与会人员。
第九条 党委会会议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党委委员,到会人员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开会议。根据议题可由党委书记确定其他列席人员。党务秘书或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第五章 议事原则及要求
第十条 党委会会议应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成员作重要说明,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必要时可采取表决方式做出决定。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会议列席人员可充分发表意见,但不能参与表决。
第十一条 党委会会议如对某一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可暂缓做出决定,会后继续调查研究、征询意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待意见基本一致后提交下次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紧迫或紧急的事项,若一时难以形成统一意见,应根据议题性质由党委书记决定并负责。
第十二条 未出席党委会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情况和决定。
第十三条 会议议事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会议设定议程,必须严格遵守干部组织纪律。
第十四条 党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若涉及保密性质的问题,参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保守会议秘密,不得外传、泄露,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
第十五条 班子成员和党委委员在各自分工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应独立负责地开展,一般不提交党委会会议讨论。
第六章 会议的纪律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应准时,因故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并经党委书记批准。
第十七条 如无特殊情况,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处理其它公务,不接待来访、不接电话。
第七章 会议决议的实施
第十八条 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会议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在党委会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第十九条 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需要组织实施的,由分管委员或会议指定的同志负责具体办理。
第二十条 干部任免意向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干部任免权限办理。
第二十一条 需以党委名义印发的党委会会议通过的通知或决议,由党务秘书或办公室主任起草,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党委书记签发。
第二十二条 党委会会议记录由党务秘书负责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党委会会议结束后,应根据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党委书记签发,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最大的网赌网。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最大的网赌网(中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