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委员在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党委的组织建设工作。
第一条根据公司党委工作计划,拟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的规划,加强与公司党委所属支部的联系,指导各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抓好党员的思想和纪律,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第三条了解、掌握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支部划分和调整的意见,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党员发展的工作计划,指导与督促各党支部协助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与考察工作。
第五条负责组织党委的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各党支部搞好组织、制度等建设,坚持正常组织生活,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考核党员的工作,帮助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六条完成上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